法人代表委托书模板锦集九篇
如果被委托人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日常生活中,委托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委托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人代表委托书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人代表委托书 篇1
法 人 名 称:
注 册 地 点: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性别:X 年龄: XX 职务: XXXX XXX 系 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参加 工程的建设施工投标活动,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 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法人代表委托书 篇2
(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招标文件,我单位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命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天内竣工。
(四)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
(五)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构成约束
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人代表委托书 篇3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职务:
单位: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法人代表委托书 篇4
安阳市鑫源化工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特授权我公司,代表本公司就贵单位避难硐室等井下装修项目的合同签订及执行等完全有效,具备法律效力,授权人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xxx责任公司
20xx年x月x日
法人代表委托书 篇5
委托人:
被授权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授权效期:投标有效期至招标采购周期结束。
授权范围:递交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投标,议价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招标代理机构认定的相关工作内容。该被授权人代表我公司所签署的一切条款文件,我公司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 字) :xxx
被授权人(即投标人代表签字) :xxx
邮 编:xxx
传 真:xxx
固定电话:xxx
手机号码:年月日
法人代表委托书 篇6
致xxxxxx公司:
特授权委托 xx 身份证号:xxxxxx代表xxxxxx公司全权办理贵公司一切设备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回款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和合同。 我公司对被委托人签名文件、协议、合同等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人(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 :xxx
被委托人签名:xxx
职 务:xxx
有效期:20xx年xx月xx日
法人代表委托书 篇7
单位名称:_ 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_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市**区**路**街**号**卡____
营业执照号码:
成立时间: 二○xx__年__三__月__三__日
经营期限:_至二xx○年三月三日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
性别:男
年龄:40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手机):**********
系 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 (盖章)
日 期:20xx年8月 9日
法人代表委托书 篇8
(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招标文件,我单位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命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天内竣工。
(四)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
(五)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构成约束
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xxx
日期:年月日
法人代表委托书 篇9
北京金宏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为合法注册和营业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中园二区203号617室
本人曹于明特授权刘元军代表我公司参加北京工商大学阜城路学生宿舍楼抗震加固工程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组织施工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抵达贵方之前,本授权书始终有效。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由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人签名:
被授权人签名:
北京金宏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