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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4-07-07 21:34:02
【实用】企业自查报告模板汇总9篇

【实用】企业自查报告模板汇总9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自查报告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自查报告 篇1

xx县供销社是贯彻执行“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及其他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xx县供销社总编制11个(含工勤编制1个),经费实行财政差额补贴。目前,在职人员总数xx人,其中:参公人员9人,单位经费自理工勤人员5人。我社无机关工会及工会账户,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历年累计27201.20元,我社严格按照计提比例及计提范围补提了20xx年、20xx年工会经费,即20xx年工资总额为479183.00元,20xx年工资总额为478160.00元,20xx年、20xx年应提工会经费=(479183+478160)×2%=19xx6.86元。20xx年,我社在季末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全年累计提取xx696.67元,20xx年第一季度提取(17981.5+47064)×3×2%=3902.75元,以上合计65947.48元。因我单位以往无工会组织,现经xx县总工会研究同意成立xx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会委员会,正在办理工会账户,截止目前无工会相关支出。

我社将严格按照总工办发[20xx]23号、工财发[20xx]69号、川工办发[20xx]4号和汉工发[20xx]22号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坚持独立管理、勤俭节约的原则,保证我社机关工会组织工作顺利开展。

企业自查报告 篇2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 ……此处隐藏11739个字……装材料等各类材料和产品分区域、离地、离墙存放,不同贮存区域设有明确标识。

二、企业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检查情况:

在用生产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并正常运行;生产设备根据工艺需要进行清洗消毒、维修和保养并有记录;检验室内出厂检验用检验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设备正常运行;计量器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定或校准要求,停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识。

三、企业质量管理情况检查情况:

我厂定期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记录;在岗的生产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有效的健康检查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佩戴首饰;原料的进货验收有记录,包括有原料的名称、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原料和包装,有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过程做好投料记录,包括有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投料日期和使用数量等;有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记录;我厂按照现行有效标准的要求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每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有检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对检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结果等内容;对生产的每批产品留存样品,样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我厂在生产、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使用安全卫生的工具,并加强防护,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出现泄漏、污染;产品标识标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企业有出厂销售产品的销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我厂未出现消费者投诉现象;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召回,饼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召回的产品名称、数量、召回地、销售量、生产日期、批号等内容;对召回的产品我厂及时进行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处理的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处理措施和结果;我厂制定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四、存在的问题及处置情况:

1、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操作后,未做工作记录;针对这问题,我厂质量负责人找工作人员进行谈话,讲解做好工作记录的必要性,工作人员也意识到工作的缺陷,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会积极改正。

2、自查过程中一位工作人员未戴工作帽,检查人员及时指出,该工作人员也立刻意识到错误,及时改正。事后我厂质量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生产操作知识,增强大家卫生操作意识。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企业自查报告 篇9

根据区委《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实施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我乡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了清理和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党务公开是深化党内监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乡党委高度重视,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李宣任组长,党务副书记、乡长谷超锋任副组长,纪委、组织、宣传部门人员为党务公开领导组,认真抓好党务工作的落实,形成了党委书记亲自过问,副书记主抓,支部书记密切配合的党务公开宣传、检查、指导、推动工作机制。

2、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更好地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公开制度。党委和各村党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二是聘请监督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离退休老干部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

和监督权的落实。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和领导接待日制度。对党员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使党务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使党务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立足工作实际,增强公开实效性

1、合理确定内容。乡党委在党务公开过程中,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最大限度地进行了公开。乡党务公开领导组确定了全乡党务公开6方面重点内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其他工作。

2、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利用农廉网、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3、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事先由相应部门提出,经党务公开领导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由相关部门提供,先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公开期间,充分注意收集、整理社会反映,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在公开时限上,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公开,每季度更换一次。阶段性工作采取逐段公开,比如为民办实事的进展情况、民主生活会等情况。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比如换届选举情况、群众关注事项落实情况等。充分体现了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三、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督促考核

乡党委认真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党委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乡党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同时负责对公开的形式、内容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各村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乡党委将村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了党建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与年底绩效工资挂钓,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乡党委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村党支部对党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村务轻党务公开;二是有的党支部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在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在下步工作中,乡党委将对照党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加强载体建设、扩大公开内容,做到真公开、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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